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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国家行业标准
编辑:中餐协    时间:2019-07-24 01:33:30    浏览次数:

200931日,由国家商务部于2008927日颁布的《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条件》(SB/T10478-2008)八个岗位国家行业标准开始实施。该标准由中国餐饮协会组织起草。

 

    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经济发展减缓影响,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国餐饮业尤其是高档商务餐饮面临严重挑战。修炼内功,提升软实力成为众多餐饮企业度过经济寒冬、迎接未来发展的选择。此时,《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条件》八个岗位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指导企业培训,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近年来,受益于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我国餐饮业发展迅猛,2008年全国餐饮业营业额实现15403亿元,同比增长24.7%。然而,行业规模不断扩大的背后,高层次管理人才和高技术人才短板始终存在,尤其是在餐饮业态日益细化的今天,专业化、职业化餐饮人才的稀缺一直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条件》国家行业标准中,按照八个管理岗位专业化要求对餐饮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不同类别的细分,它的发布实施对引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深远影响。

 

    据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条件》行业标准是在《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国家标准(GB/T19481-2004)成功实施近五年的基础上,根据餐饮业管理人员特点以及岗位人才专业化趋势而制定的。与其它标准不同的是,《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条件》行业标准中,将餐饮企业管理人员按照餐饮经理人、行政总厨、餐饮服务经理人、餐饮营销经理人、餐饮财务经理人、餐饮人力资源经理人、餐饮物流与采购经理人、餐饮工程经理人分为八个类别,每个类别又根据职务、经历、学历、资历和经营业绩分别分为两个等级。譬如,对于经营管理人员,分为餐饮经理人和高级餐饮经理人,凡是受聘于餐饮企业或集团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的,并且符合标准中规定的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对于厨政管理人员,分为行政总厨和名厨,申请人须是受聘于餐饮企业或集团的行政总厨、厨师长,并且符合标准中相应的资质条件。

 

    目前,国家商务部已授权中国餐饮协会对该标准在全行业内进行贯彻实施。为加大标准宣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中国餐饮协会联合全国20个省市餐饮行业协会共同组建了全国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指导委员会,负责对认定活动进行整体指导。餐饮业职业经理人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申请资格进行审核;餐饮业职业经理人教育导师队伍,负责资格及技能培训,并承担对申请人的推荐与答辩。申请人员须由至少一名教育导师或者二名高级职业经理人推荐,方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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